徐老太的毒牙,咬死了中国大地上最后一个雷锋

    
      最近一个月,发生在南京的类似情形,上了报道的至少有两起。一起是一个老头,血淋林的孤身一人躺在地上,照片都上了央视了。另一起,是一个张老太,七十多岁,摔倒在地,无人出手,直到烟店老板找人通知她六十多岁的侄女。甚至她的侄女到了,还是无人出手。张老太侄女只好叫了几个60多岁的认识的人帮忙。于是,南京街头上演了这么一出闹剧:几十个二十多岁的人,无奈地目送四个六十多岁的人,抬着一个七十多岁的人回家。如果这张照片能登出来,一定轰动。

      人世间,无论什么都是两头小,中间大。铁了心做雷锋的,宁可掏出4W5也要做的,肯定有,但是少而又少。铁了心坚决不出手的,见死不救的,也有,不过也是少而又少。绝大多数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一个最起码的做人的道德。记者的报道中也提到,张老太倒在地上时,多次有人想出手相助,但是都犹豫不决,或者被朋友劝停。他们本来是可以成为雷锋的。但是,当“按常理”以法律的形式,把人心引向恶,他们只得观望,以免引来无佞之灾。

      张老太的侄女仰天悲问:文明在哪里?

      我们只好回答:请你去问徐老太,徐老太儿子,卢所长,王法官,大调解吧。

      [出处:西祠胡同 / 作者:冷眼向洋] (事件链接:南京男子扶起倒地老太,反遭诬赖被判赔4万




      别墅主人按:

      让我辈见识了某些所谓法官“按常理”判案的非凡智慧。它们心中的“常理”竟是如的卑劣的王八蛋逻辑——“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判决书)!

      呜呼,人心竟可如此阴暗,操蛋得让你没脾气。《诗》曾经云过:“风雨如晦,鸡鸣不已”。而徐老太婆和王八蛋法官们的毒牙,却咬死了中国大地上最后一只敢打鸣的鸡……





[本日志由 okuc 于 2007-11-14 11:4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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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 | 引用: 2 | 查看次数: -
回复回复国庆400电话[2010-10-10 05:15 PM | del]
良心都让狗 吃了
回复回复往往外[2010-06-15 08:50 AM | del]
不是已经大调解,大和解,大协调了吗?坏人也要生活,也要吃饭,宁可不要雷峰,也不能让坏人生活不下去,好人坏人都舒服了,都高兴了,社会不就........  
        
回复回复jk[2009-03-02 11:35 AM | del]
徐老太真............................................................让需要帮助的人都诅咒南京的徐老太吧!当你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你就诅咒南京的徐老太!当你看到一个老人倒在地上没人问的时候,你就诅咒南京的徐老太吧!当你看到一个人需要帮助,但是别人都冷漠的时候,你就诅咒南京的徐老太吧!
回复回复叹息[2009-02-24 01:12 AM | del]
让需要帮助的人都诅咒南京的徐老太吧!当你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你就诅咒南京的徐老太!当你看到一个老人倒在地上没人问的时候,你就诅咒南京的徐老太吧!当你看到一个人需要帮助,但是别人都冷漠的时候,你就诅咒南京的徐老太吧!
回复回复中国现状[2009-02-23 01:30 PM | del]
徐老太是阴魂不散啊!影响深远!
只不过是徐老太把原本残缺的道德观毁灭的更彻底了
回复回复寒江水[2008-10-22 10:37 AM | del]
今天受到一次“道德教育”,我向海峰教授保证,我虽然不会做坏人,但我至少不敢当“雷锋”。因为这毕竟太冒险了!
回复回复乌拉拉[2008-07-17 08:09 PM | del]
咳,社会就是这样,只是缩短中国共产党结束的旅程。
回复回复河蟹丁[2008-02-24 06:54 PM | del]
很好很强大,很和谐河蟹
回复回复路人[2008-02-10 08:47 PM | del]
做好人不易啊!
回复回复木刀[2008-01-09 06:29 PM | del]
呵呵, 喜欢你的行文风格, 男人就该这样.
回复回复悲哀[2007-12-14 05:25 PM | del]
我看到女儿在看司马光砸缸的故事,感到有些不安,赶紧向她解释:司马光是个憨蛋,他救人,会被人认为人是他扔进缸里的,他要吃官司;他砸坏了缸,还要赔人定缸钱;他从此成了坏人,会被人提防,以后与人合作办事就很困难,所以决不可以学司马光。我们作为平民百姓,是做不起好事的,本份最重要。
回复回复悲哀[2007-12-14 05:17 PM | del]
我觉得徐老太没多大的错误,她是个明智的正常人。
我是个爱追根求源的人,我认为从某种角度来说,自私是人的本性,有时与道德无关。就说雷锋吧,他做好事是因为当时的社会是支持做好事的,如果别人认为你是个做好事的人,几乎社会的所有成员都会赞赏你,这无疑对做好事的人是有利的,也是好人好事的动力所在。你越好,别人越肯定你,别人越肯定你,你便越有动力做好事,你做的好事多了,别人更肯定你……这是一种良性的社会循环,是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表现。
现在是经济社会而非道德社会,任何事要先与经济挂钩才符合国策。良心绝不如钱顶事,你只要有钱,社会各个阶层都会肯定你,下层人巴结你,上层人看重你,法律偏袒你,政府还要好好利用你。一切向钱看的人,是有眼光的人,懂时势的人,时代的骄子,上帝的宠儿。只讲道德的人,非常的不开化,看来应该回到原始部落去生活。他们虽然“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但注定要被天诛地灭,自己不开窍,只管低头拉车,不抬头看路,被人宰了又能怪谁呢。
所以奉劝大家,还是本份点好,别多事,要多事也得与钱或名利权势有关系,这年头,得到好处的付出才会被人谅解,被社会认可。就说那位帮人的哥们,你帮了人,法律支持你了吗?你想没想过,法律又要靠谁的支持,法律是有钱人有权人的法律,不是草民的法律。我敢说,如果这位哥们是位市委书记之类的身份,这事肯定要翻个个儿,政府要嘉奖你,媒体要炒做你,你就成了模范了,当然也就不会被人诬告。也就是说,做好事,也得有那个身份,你自身难保,还顾那么多干什么!
回复回复Horace[2007-12-04 05:50 PM | del]
我发誓,一定要做坏人!
回复回复金秋[2007-11-28 11:03 AM | del]
不是法律不健全,是解读法律的人的思想不健全.法律本身没有错,是法院审判机制不完善...
回复回复学生叶萱[2007-11-25 01:58 PM | del]
老师,你说,当时记者在干吗呢?呵呵~~他救不救?
回复回复阿呆[2007-11-20 01:53 PM | del]
圣经说:只因不法的事情增多了。许多人的爱心才逐渐冷淡了。真的一点不差啊。
回复回复阿呆[2007-11-20 01:48 PM | del]
中国看来清醒的人还不少哦。
回复回复风中劲草[2007-11-19 02:08 AM | del]
被判也正常了,只是4万是否过重了,也许是习惯了这个社会习惯了这种无奈,用我们最习惯听到的话说:我国法律法规还待健全。孙老师对这种事不要太往心里去了,本不敢对孙老师妄加评述,然而这种事在国内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了,并不是学者或报道暴光可以改变得了什么的,看到了只会徒生厌烦。
并非对党对社会有什么失望感,只是每每看到类似报道总会感到来自内心的一丝不安,其实能做的可以有很多,但是做了之后呢,鬼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事在自己身上。用回某名导的名言:人是可以这么无耻的。
回复回复哥舒[2007-11-17 06:43 PM | del]
说老实话,如果我碰到这样事,我确实是不敢去求的——实在是没钱。如果被赖一下,即便是事后事实弄清楚了,也受不了。
非常非常的心寒。
回复回复湮没[2007-11-15 08:26 AM | del]
在这个道德缺失,信仰迷糊地的年代,我们的法律也同样迷茫,未来会怎么样~~鬼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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