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自然观的人文蕴涵
作者:okuc 日期:2003-01-01
康德自然观的人文蕴涵
孙海峰
(山东大学,济南250100)
孙海峰
(山东大学,济南250100)
[摘 要]康德将自然规定为呈现于主体的现象界,对希腊目的论自然观与近代机械自然观进行了扬弃,从而将“神”的自然与“物”的自然转换为“人”的自然。至此,人们不再是在自然中寻求法则,而是在法则中理解自然。自然的“合目的性”作为一个主观原理,构成了审美判断的基本根据,由此沟通了自然与自由、感性与理性,使美获得与知识、道德并重的地位。康德自然观的意义至为深远,将自然置于向人生成的“目的性”结构中,对现代科技文明提出了超前性的反思,也为现代美学开辟出深邃的人文空间。
[关键词]自然;合目的性;美;理想;自由
[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2003)03-0000-03
一、自然观念与康德的革命
“自然”(希腊文φυσις)一词在西方文化中内涵非常丰富,总体说来有两种意义:一是作为事物的内在品质,即本性;二是作为事物的天然形态,即自然界。现代英语中“Nature”一词亦是如此。这两个义项背后沉淀着两种迥异的自然观:希腊式有机自然观与近代机械自然观。自然的第一种意义,即作为事物内在的本质或天性,是其最原初的意义。希腊人将自然理解为一个充满活力甚至具有理智的有机体,以其为事物自身的根据和目的[1](P86)。 这一概念中隐含着一个基本推理,即万事万物的运动都有其内在依据而非出于外界强迫。这一内在依据(自然)包含了动力上的根源和自我完善的努力,是事物生长的最初依据和最后目的。实际上,从前苏格拉底的爱奥尼亚学派到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自然哲学、到黄金时代的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再到中世纪的圣奥古斯丁和圣托马斯的基督神学,都在为世界的存在寻求一个最终依据,不论其答案是数、理念还是上帝。人们所处的这个现实世界是被给予的,是某种绝对力量的作品,其生长总在趋于其最终目的——善。如此一来,“自然”便被归结为一种神性的创造,万物顺其本性而生长,最终指向同一总体的“善”。这种目的论的有机自然观,在西方直到文艺复兴依然是一种强大而完整的传统。
自然还有第二种意义,即作为一切天然事物的集合,作为自然界、世界或在不严格的意义上称为宇宙。近代以来,“自然”一词更多是在这个意义上被使用。这个自然不是作为事物内在的本性与根源,而是由具体存在物组成的集合。这个作为“物”的自然,正是现代科学技术探索与掠取的对象。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对“自然”的理解发生了由目的论到机械论的转变。自然不再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而是一架机器,它由物质粒子组成,按照确定的力学规律而运行,具有因果上的必然性却无所谓理智与目的,甚至连人体也不过是一架机器[2](P73)。 如此一来,蕴含在自然之中的神性消失了,世界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终极目的消失了,希腊意义上原初的自然——一个有生命的、具有外在形式与内在本性的自然,分裂为物质与精神的两极。康德所处的时代,正是这样一个机械自然观凯歌高奏的时代。人们相信客观规律的普遍必然性,而目的论的有机自然观,亦即一种包含了自我实现的意志的自然观,则被贬斥为神学的遗产。这样以来,自然被归结为遵循因果律而运行的物质体系,而内在的目的性则被科学从自然身上无情地剥落。
康德的贡献在于,他扬弃了目的论的“神性”的自然和机械论的“物性”的自然,而将自然置于“人性”的视野中。康德对自然的一般规定是:从质料方面来说,自然是人的经验对象的总和;从形式方面来说,自然是现象界普遍的合乎法则性。将“自然”的概念规定为被主体所经验的“现象界”,而将经验之外的“物自体”存而不论,这便是哲学史上的“哥白尼式革命”。在这一框架下,空间和时间便被从牛顿意义上的绝对存在变成了主观的感知形式。不仅如此,康德更指出:仅凭因果性不足以解答人与自然的深刻关系,心灵生活最激动人心的方面是自由的。他在主观、形式的意义上将“目的性”重新引入自然,以自然的“合目的性”来反思人的感知经验,实现了对近代机械论的超越。自然具有普遍必然的规律,但这规律并非其本身所固有,相反却是人给予的——“人为自然立法”。自然之所以能够被主体所感知,恰恰是由于它是主体经验的总和。这看似一个同义反复,实际上却包含了现代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我们不是从自然界中寻求其法则,而是“在存在于我们的感性和理智里的经验的可能性的条件中去寻求自然界”[3](P92)。 这样,自然的合规律性便被成为为人对自身知性法则的考察,而自然的合目的性成为人对于自身自由理想的观照。在这种自我观照中,现代意义上的美诞生了:在自然现象的因果性与心灵生活的目的性之间,康德发现了美感的秘密——自然的合目的性。
二、审美与自然的合目的性
康德提出了审美判断力的一个超验原理:自然的形式的合目的性。“一个物体和谐物的只是按照目的而可能的品质相一致时,唤做该物的形式的合目的性,所以判断力的原理,在涉及一般经验规律下的自然界诸物的形式时,唤做在自然界的多样性中的自然界的合目的性”;“对于我们的认识机能而言,自然必须被看作是按照一个目的性的原理的”[4](P20)。目的(源自希腊语“终点”之意)本是希腊自然观的构成要素,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运动有四因: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其中目的因是事物“向之努力”的东西。每一存在物都有其生长的内在目的,“善”便是本性的充分展开和“目的”的完满实现。但康德在这里将“目的”进行了现代转换,指向了具有道德理想的自由人。“人为自然立法”的命题是现代主体性哲学的宣言,它揭示了,自然即经验的总体与知识的界限,经验之外的神秘领域不可言说,却为自然提供着最终的“目的”。倘若不将自然理解为一个合目的的系统,那么人对经验的把握只能是一种支离破碎的堆砌,其中各种表象的联结便无法获得基本的统一性。自然这种“合目的性”作为一个范导性概念,我们虽没有能力把握与证明其存在,却可以借此获得经验的系统化。因此,目的论判断是一种反思的判断,可以使自然变得更容易理解。
自然的合目的性有两种:一是对象的有用性或完满性,即客观合目的性;二是指客体表象与主体愉快机能的联结,即主观合目的性。前者产生善的观念,后者导致美的判断。美的判断作为纯形式的判断,并不需要涉及对象中确定的概念内容,亦无需顾及其作为一个事物的完满与否,因而又是无概念和无目的的。审美这个“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事件,其基本过程是:(1)感官获得一表象;(2)判断力摆脱对事物真实存在的关心,对表象进行纯形式的把握;(3)作为先天直观能力的想象力与知性在无意识中协调运作;(4)由此唤醒愉快的情绪。这种愉快和它的表象必然地结合在一起,而且具有普遍可传达性性,实质上是对象与主体感受力的内在和谐。这和谐并不引起某种客观规律的概念判断,却仍然能够使人对对象产生一种深层的把握。同样,这和谐也并非来自对象与主体之间欲求关系,只只是在反思的意义上合乎目的。因此,审美的结果既非科学知识也非道德律令,而是人自身与自然的同一性的直观。尼采在《偶像的黄昏》中写道:“人相信世界充斥着美,他忘了自己是美的原因……归根到底,人把自己映照在事物里,他又把一切反映他的形象的事物认作美的。”此语道破了现代美学的主观精神:人无意中与自然的“目的”相遇,亦即在审美中遭遇自身。
“合目的性”不仅是解读美的一把钥匙,而且作为康德哲学的关键环节,将原本独立的审美与目的论在反省判断中联系起来,进而也将自然和自由两个领域沟通起来。这使纯粹理论的过渡到纯粹实践的,使按照前者的规律性过渡到按照后者的目的性成为可能。对于从“美”到“善”之间的具体过渡环节,康德在美(纯粹美)之外提出了“理想美”和“崇高”。在理想美和崇高中,目的性不再作为一种潜在的期待结构,而是作为一种渐次显现的召唤结构,具有激发道德实践的性质:心灵完善的人正是自然的最终“目的”。这样一来,自然——美(纯粹美)——理想美——崇高——善(自由)构成一个通向自由的序列,而“合目的性”是正是贯穿其中的一条暗线。恰如鲍桑葵所指出的:“自然界的秩序和道德秩序必然有一个共同的根源,这个根源最明显地表现在对于美具有敏锐的感觉的人所能感觉到的、自然必然性和理想目的的自发和谐上”[5](P369)。 在审美中,原本属于个体感受的“愉快”判断以命题的形式出现而拥有了普遍性,使原来绝然割裂的感性世界与理性世界、经验材料与先验形式结合起来——理性从普遍出发而寻求特殊的例证,使具体事物不必抽象为观念却又能体现一种“理念”。于是,自然这个感性世界便因其合目的性有了丰富的象征意义。
三、目的性与现代人文精神
自然在形式上的主观合目的性,是康德为审美找到的合法性依据,也是科学知识与人文价值沟通的关键。这是一个先验的依据,其先验性恰恰在于康德对于自然的界定。将自然界定为被感知的现象界,而将那不可思议的本体(自在之物,上帝)悬置到知识的彼岸,这看似理性对于信仰的迁就,实际上却是理性的扩张。这扩张不是机械论的工具理性的扩张,而是一种目的论的人文理性的扩张:这“目的”不是神圣的上帝或具体的事物,而是自由的人。这样,康德在为科学认识划出可靠的领地——自然的同时,也为道德实践留下了无限的意义域。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在自然和自由之间,人拥有一片诗性的审美空间。在这里,主体不以实用的欲望去看待对象,而是从对象中去观照自身;对象不以其有用的性质而取悦于人,而是呈现出其中丰富的人性形式。马克思对此有着恰切的概括:“需要和享受失去了自己的利己主义性质,而自然界失去了自己的纯粹的有用性”[6](P124)。这样,人便超越了自然界的因果规定,从知识的领域而进入道德实践的领域。理想作为自由意志的召唤,是人的价值与尊严的体现,也是康德哲学的真正旨归;而美作为自然的“合目的性”的发现,正是向从自然规律通向自由理想的桥梁。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沟通自然与自由的努力,得到了现代人文哲学的普遍回应。
自希腊式有机自然观没落之后,实践与审美之间原初的亲切关系随之解体,生命、艺术、美的最终根据都成了问题。建立在因果必然性之上的机械自然观及其技术成果,日益加深了实践与审美的对立,导致对目的性的严重遗忘。按海德格尔的看法,作为实践方式的技术在本源上与艺术一样,有着把业已内在于自然本性之中的东西带入存在的天职,本来是一种对生命的呼唤与美化。然而科技革命使其原初的亲切性遭到破坏,进而注入了向自然挑衅的含义。文明与自然的对立作为当今科技时代的症结,体现为每一个体内部的精神分裂。人通过自身发现了自然,自然的合规律性却被用来打造统治的锁链;人通过自身发现了美,美的合目的性却被用来粉饰粗鄙的肉欲。因此在自以为征服自然时,人却日益沦为自然因果性的奴隶。由于失去了超越性的理想,生命的意义愈加迷茫,现代文明日益物化而走向自由的反面。在这个历史语境下重读康德,重新审视自然与美、自然与自由的之间的目的性关系,对深陷于精神危机中的现代人来说,未尝没有自救的意义。可以说,康德在人本的维度上指出了自然的合目的性,对迷信自然因果律的井蛙之见提出了深刻的超前性批判。看不清这一点,便容易简单地将康德自然观视为“牛顿时代的哲学总结”,同近代科学主义的机械自然观混为一谈。
总之,康德自然观是科学时代的产物,也是科学时代的反思。一方面它为科学主义思潮所催生,另一方面它又包含了对科学主义的批判。在认识论意义上为自然划定的界限,也正是科学知识的有效范围。按照康德的看法,在被视为美的对象中其实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被认识,美感是建立在合目的性的基础上的。这种合目的性是想象力和理解力的一种自由游戏,一种与认识根本相应的主体关系。它具有主体间的普遍可传达性,却非科学知识所能解释[7](P55)。 由于人在审美中摆脱了自然因果性的束缚与驱使,展开精神活动的丰富和自由,因此美又是从有限的经验生活获得无限意义的途径。当然,作为经验世界的总体,自然本身不含有任何客观目的性,目的性一旦客观化便成为善。同样,自然无法为人提供具体的理想,理想一旦具体化便成为实践。然而通过美,自然却昭示着一种超出其自身的东西,即其所“合”的最终目的——人。“目的性”这个取自希腊哲学与中世纪神学的概念——其本义是使事物达到完善、成为其自身的召唤——竟成为理解康德自然观中人文精神的关键。由于在反思中引入了目的性,审美活动便超越自然规律而走向自由理想,现代文化因而获得崇高的价值维度。这或许正是康德“为知识划定界限,为信仰留下地盘”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 [英]柯林伍德.自然的观念[M].吴国盛.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 [法]拉美特利.人是机器[M].顾寿观.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3] [德]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M].庞景仁.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4] [德]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M].宗白华.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5] [美]鲍桑葵.美学史[M].张今.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7] [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洪汉鼎.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
作者简介:孙海峰(1975-),男,山东莱阳人,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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